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威尼斯官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备案管理
(一)初次备案。威尼斯官网尚未备案设置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部门,可按要求申请备案,对毕业年度全日制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增量备案。已备案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增加评价职业(工种)、级别、考点等事项的,按要求申请增量备案。
(三)信息变更。已备案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单位,需要申请变更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按要求提交申请变更备案信息。
(四)续期备案。临近到期的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备案续期工作的通知》(豫职评函[2023]22号)要求,可在备案到期前60天提交备案续期材料,申请续期备案,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五)终止备案。已备案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部门,在备案有效期内(备案有效期3年),可按要求申请备案终止,不再开展评价工作。
二、流程调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全部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管和指导,院校申请初次备案、信息变更、增量备案、续期备案、终止备案的,均根据属地原则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文件,按照《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工作指南(2024年版)》等有关要求,向所在地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直接申请,不再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传达政策。各学院(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保证按照新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评价机构及其评价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评价机构应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技能人才评价部门要做好备案咨询工作,为属地院校开展评价工作提供指导,依规及时办理备案相关业务,确保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四、注意事项
1.学院(部门)如初次备案、增量备案的应填写附件1-3,如续期备案的应填写附件4,以上需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两个版本(PDF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箱15237300069@163.com
3.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报送,截止时间3月16日。
4.请今年参加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责任学院(部门)填写(附件7)并提交《2025年评价实施方案》可参考附件5。
联系人:李洁 胡国鹏
联系方式:3831680